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防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在严格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的条件下(按照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要求),以生产生活保障类行业优先,有序恢复各类经营及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备经营条件的露天市场、夜市,要在严格落实农集贸市场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指南要求的条件下恢复经营。
二、洗浴、美容美发、小旅店等“九小场所”,足疗、酒吧、茶庄(社)、咖啡厅、球馆、健身房等休闲健身场所,麻将馆、歌舞厅、游戏厅、台球室、网吧、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农村娱乐活动室、文化广场、展览馆等场所,以及宗教等其他场所,要在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单位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指南相关要求的条件下逐步恢复营业。
三、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教学场所,要在严格落实教培机构、托幼机构及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指南的条件下,按照国家、省、市教育部门统一要求落实开学前相关防疫措施,有序开学。
四、全县所有居民及在县外来人员需要核酸检测的,可到县人民医院24小时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对所有居民及在县外来人员的免费检测政策于今日0时截止。
五、各行业监管部门对申请恢复经营的企业、单位和机构开展检查和评估,严格落实恢复经营和运行后的常态化防疫管理责任。经营主体要主动提出申请,并经行业监管部门组织相关审查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六、各乡镇场、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以及社区(村屯)要发挥网格化基层“堡垒”作用,严格落实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要求,干部职工要带头履行所在单位常态化防疫制度,认真落实人员防护、环境消杀、疫情监测、闭环管理等措施,确保常态化防控落严落细。
七、广大群众要坚持为自己、家人和社会负责,主动报备风险地区来访人员和个人旅居史,理解并支持防疫工作,配合做好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抵返县人员的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要保持戴口罩、讲卫生、不聚集等卫生文明习惯,做到科学防范、理性应对、健康生活。
八、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和控制疫情最安全、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符合接种要求且无特殊禁忌症的群众要尽早接种、应种尽种,共筑防疫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