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县域商业概况。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是黑龙江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辖5镇6乡、12个农林牧渔场,幅员面积617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9.93万人,有蒙、汉、满、回等21个民族,其中蒙古族聚居乡镇7个、聚居村28个。地处黑龙江省西南部、松嫩平原腹地,东与大庆市、林甸县为邻,西与泰来县、吉林省镇赉县隔江相望,南同肇源县毗连,北同齐齐哈尔市接壤,年均降水量400毫米,年平均气温3.6℃—4.4℃,无霜期158天,年有效积温可达2800℃—2900℃,是黑龙江省热量最好的县份之一。近年来,杜尔伯特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业强省”部署,全力建设食品工业新城,调结构、抓招商、上项目、优环境,2019年,跻身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强县”行列。2021年,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守住了“零疑似”、“零确诊”战果,努力克服负向拉动影响,成功引进谷实生猪全产业链、大庆康泰华年牛初乳等项目,全县工业企业总数达到150家,规上工业企业达到38家,规上工业实现产值 89.6亿元、同比增长28.1%;粮食总产量超过17.1亿斤,中草药发展到3.98万亩,36处规模化牧场奶牛存栏2.23万头,交售商品奶10.2万吨,累计繁改和牛1.0219万头;生猪出栏19.87万头,生猪饲养量29.55万头,水产品产量达5.4万吨,全县农业总产值实现99.8亿元。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2.6亿元,同比增长7%;202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1.2亿元,同比下降6.2%;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3.7亿元,同比增长9.1%。全县商业网点8478个,其中乡镇网点4210个。全县共设立107个村邮站网点,并在各乡镇网点安装了信息化设备,使农村消费者既能在实体店购物,又能在信息化设备终端上进行购物、转账、电话充值等刷卡消费活动。同时,物流运输企业迅猛发展,全县已有顺丰、中通、圆通、韵达、极兔等第三方物流托运企业19家,年托运货物达110万件以上。
(二)前期工作进展。我县高度重视商业建设示范县工作,将商业建设示范县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以及县政府2022年94件大事实事之中,一是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由县政府牵头,制定《创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要密切配合,加强合作,统一开展创建示范县相关工作。二是成立了商业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担任组长,整合商务局、财政局、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联社、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工作力量,明确职能与分工,有效整体合力,大力推进商业建设示范县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和年度分解任务。围绕《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提出的“三个全覆盖”和《县域商业建设指南》7项约束性指标,结合前期摸底情况,本行动实施期拟定为三年,第一年为准备阶段,第二年为实施阶段,第三年为巩固总结阶段。以乡(镇)为单位,按年度分步开展创建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活动。2023年计划建设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在我县开发区内新建一个集仓储、分拣员、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齐备的综合性物流中心。改造提升1个寄递网路运营中心,依托县邮政公司物流寄递中心,整合县内顺丰、中通、圆通、韵达、极兔等快递企业开展邮快合作,取长补短,降低成本。建设2个乡镇级商贸中心或集贸市场,建设村级便民商店数量45个;新建2个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完善地产品预冷功能、提高品牌知名度。2024年继续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查找前期工作不足,整改提高。
(二)县域商业建设类型和标准。参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结合我县网点数量、规模、发展水平等实际因素,“十四五”期间,我县要达到的县域商业建设类型为基本型。
三、重点工作
围绕发展目标,主要从以下四方面内容入手,逐步建立农村商业服务和物流配送体系。
(一)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面向社会招募第三方公司进行建设和运营,建设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改造提升1个县级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保管、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防疫等设备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提高配送时效,建立城乡统一配送平台,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整合乡村初级农产品资源,实现业务信息共享,合理分配运力,着力实现双向流通和共同配送。发挥连锁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庭院产品进社区的“电商+商贸+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主要为企业间业务合作搭建平台,能够实现供应商招标、谈判、引进功能、商品信息发布整理功能、物流运输功能、信息系统集成功能、供应商结算功能等。可承接县域外企业采购和配送业务。
(二)建设乡镇级商贸中心
以人口集聚的乡镇为重点,建设乡镇级商贸中心或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各乡镇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建设商贸中心的数量。
(三)建设村级便民商店
充分利用乡镇邮政网点、农村合作社、农村商店、小卖店等现有资源,在行政村建设便民商店,为当地村民提供网络代购、各类农产品销售及其他服务。
(四)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以沿江乡镇为重点,新建2个乡镇级冷链集配中心,我县嫩江流经境内146.7公里,乌裕尔河、双阳河呈无尾状漫流全境,形成大小湖泊201个、水面205万亩,占幅员面积的22%,鱼类品种64个,产量达5.4万吨。冷链集配中心建成后,将完善鱼类等地产品的储存、销售,提高品牌知名度。
四、组织实施
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各乡镇分步推进的思路,开展创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活动。
(一)确定实施主体
鉴于商业建设具有规模化效应等特征,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由县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以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承办企业,牵头负责整体规划、平台运作、代购商品组织、农产品统一推广以及管理服务工作。县级承建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商贸流通、电商企业;
(2)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从事商贸流通业务2年以上的物流配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诚信,没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二)具体实施步骤
(1)考察学习阶段(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择优其他地区的先进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同时到先进地区学习,研究完善创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实施方案。
(2)项目启动阶段(2022年9月至2022年10月)。启动创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项目,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倡导本地企业参与建设实施。
(3)主体确定阶段(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县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择优确定项目承建企业,负责开展创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项目,并协调项目承建企业与试点乡(镇)或村屯进行对接。
(4)全面推开阶段(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承建企业在各部门、各乡镇指导下,新建、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级商贸中心、冷链集配中心和村级便民商店,做好相互间业务衔接,理顺相关业务流程,为广大企业和农村居民提供服务。
(5)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巩固工作成果,查找前期工作不足,整改提高,总结经验,形成科学规范的运作模式,开始向全县推广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保障组织。一是成立创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工作推进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商务局、财政局、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联社、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统一开展创建示范县的相关工作;二是建立创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商务局长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工作的协调组织,推进情况的综合反馈等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一是召开各乡镇、部门共同参加的现场动员推进大会,各乡镇、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合作,统一开展创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相关工作;二是组织发动社区和农村创业青年积极参与创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活动,通过加盟、参股等方式,建设各乡镇的商贸中心和村级便民商店,尽快形成服务网络。
(三)出台政策措施。一是县财政部门应根据项目承建企业建设进度及时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且补贴资金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二是做好项目扶持资金的监管工作,出台具体的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根据企业每年的实际交易额决定资金能否拨付。三是结合我县实际,在土地使用、宽带资费、车辆通行、利率优惠和证照办理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予以支持。
(四)加强宣传培训。积极开展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培训与宣传,提高政府相关部门、涉农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对商业建设的认识和推广应用电子商务能力。多渠道培训农村商业从业人员,增强农村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商业活动的能力,促进商业规模的扩大和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