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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收回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立合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等6宗用地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政策解读
  • 2026-09-20 10:17

《关于收回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立合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等6宗用地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政策解读

日期:2026-09-20 来源: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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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社会公众准确理解《关于收回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立合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等6宗用地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相关内容,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现就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持续优化我县国土空间布局,推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保障县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县政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辖区内6宗地块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予以收回。

二、政策依据

本次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实施。

三、收回地块基本情况本次共收回6宗地块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用途均为公用基础设施用地,具体情况如下:

1.杜尔伯特县立合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宗地1:坐落于杜尔伯特第三中学东侧,土地使用权人为杜尔伯特县立合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杜尔伯特国用(2010)第001540号,收回面积0.9961公顷。

2.杜尔伯特县立合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宗地2:坐落于杜尔伯特第三中学东侧,土地使用权人为杜尔伯特县立合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杜尔伯特国用(2009)第001869号,收回面积0.9999公顷。

3.杜尔伯特县立合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宗地3:坐落于杜尔伯特第三中学东侧,土地使用权人为杜尔伯特县立合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杜尔伯特国用(2009)第001870号,收回面积0.0562公顷。

4.无权属争议国有建设用地宗地1:坐落于杜尔伯特第三中学东侧,为无土地使用权人、无权属争议国有建设用地,收回面积2.0234公顷。

5.无权属争议国有建设用地宗地2:坐落于杜尔伯特第三中学东侧,为无土地使用权人、无权属争议国有建设用地,收回面积0.4353公顷。

6.无权属争议国有建设用地宗地3:坐落于杜尔伯特镇卫生院北侧,为无土地使用权人、无权属争议国有建设用地,收回面积0.5364公顷。

四、主要工作安排本次依法收回上述地块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后,由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统筹做好地块后续管理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效益,保障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落地实施。

五、权利救济途径利害关系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本决定依法生效,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原文链接】https://www.drbt.gov.cn/duerbote/zfxxgk116/202609/c05_4226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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