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一、单位简介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是县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目前水务局下辖水资源服务中心、乌双服务站、河道堤防工作站、水土保持站、水利技术服务中心、河湖长制工作站六个事业单位,共有职工96人,其中正副局长2人,主任科员3人、副科级干部4人。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编制全县水务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保障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和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县级重要江河湖泊水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五)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六)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七)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河湖长确定的事项。承担县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江河湖泊及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九)职能转变。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加强水资源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科室
(一)乌双服务站
1、负责乌裕尔河、双阳河在我县境内的泄洪渠道工程管理、养护维修、操作运用;工程沿线工农业生产用水、生态用水的供水调度;天湖湿地公园的补水;庄头泡、西葫芦泡两个小型水库泄洪度汛;负责乌双流域水事纠纷协调工作。
办公电话:3421251。办公地点:水务局新家属楼一楼
(二)水资源服务中心
1、负责宣传贯彻水法规,统一管理水资源工作;依法保护水域、水质,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推广节水先进技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编制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规划。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
3、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
办公电话:3438424。办公地点:泰康镇医院左侧一楼。
(三)河道堤防工作站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水事纠纷、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利工程管理及养护工作。
2、负责全县中小河流的规划、治理开发。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县域内江段、河段、湖泊水面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县内重要河湖、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办公电话:3421593。办公地点:水务局一楼。
(四)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1、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规划、勘测设计、施工,负责全县地上水、地下水的开发、规划、设计,节水工程及灌区的规划、设计。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
2、组织实施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组织制定灌区灌溉及排水计划,指导实施灌溉排水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灌排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管理,提供更新改造及水毁修复等工程设计。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
3、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协调牧区水利工作,负责水利体制改革工作。
4、组织实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水利工程质量,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办公电话:3435388。办公地点:水务局二楼。
(五)水土保持站
1、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承担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指导、监督、实施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2、负责全县开发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审批并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办公电话:3422490。办公地点:水务局一楼。
(六)河长制工作站
1、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
2、跟踪上报河长确定的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六项任务执行情况。
3、负责河湖长制河湖管理保护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
4、对成员单位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办公电话:3422593。办公地点:水务局三楼。
四、领导分工
李相国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水务局全面工作。
吴相荣 党组成员、总支部书记,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扶贫工作。
分管:承担系统信访稳定、新闻宣传工作。
王紫义 党组成员、副局长,组织指导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质量与安全监督站、节约用水办公室等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河湖长制组织实施,指导江河湖泊、水域岸线滩涂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督管理河道堤防相关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水土保持工作,承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分管:水政水资源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水土保持站、河道堤防站、河湖长制工作站,水资源服务中心(含龙虎泡水源管理处)、乌双服务站。
王业春 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编制专业规划及项目前期工作;负责水利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指导节水控制灌溉技术推广、牧区水利建设。
分管:综合建设管理股、水利技术服务站。
包晓辉 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负责工会及群团工作;承担总支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牵头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指导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资工作。指导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
分管:局党建工作办公室(由总支部及机关支部委员组成的党建工作机构)、局机关办公室。
陆岩 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纪委书记,负责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负责脱贫攻坚行业部门问题整改;协助扶贫工作。
分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农村饮水安全服务站。承担法治政府建设、“七五”普法、扫黑除恶、安全、保密工作。
办公地址:杜尔伯特镇新城街水务局;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联系电话:0459—3422472;
联系人:王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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