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
一、单位简介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是县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1946年4月县人民政府设立财政科,1985年财政科改称财政局。财政局现有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和投资评审中心三个事业单位,内设预算股、国库股、综合股等9个股办,现有职工59人。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依法拟订我县财政发展规划、财政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依法起草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
(三)负责管理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和全县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指导全县各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完善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拟订和实施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县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财务报告工作。负责拟订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依法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的内外债务。
(七)负责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情况相关工作。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科室
(一)人教和会计股。负责本系统内综合协调、党务、政务、事务、信息、网络等方面的管理;具体负责局内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信访、档案、安全、保密、职工保险、工会等工作;承担综合材料起草、调研、组织协调以及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接待等工作;承担本系统的财务、办公设备的购置、国有资产管理等;负责系统内的机构编制、劳资、人事管理及培训。负责财政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财政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规和政策,负责拟定落实全县性会计法规的相关制度;负责全县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单位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情况检查工作;监督管理全县会计账簿设置和代理记账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会计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并监督检查;负责会计电算化和珠算技术等级鉴定、比赛、培训工作;承担珠算协会和会计学会工作。办公电话:3421907。办公地点:财政局办公楼二楼。
(二)预算股预算股。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县本级政府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减)事宜;负责县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与调整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预算平衡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县本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的财政转移支付相关工作,指导县直各预算单位和乡镇(场)预算管理;牵头负责县本级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与报送工作;同时负责县财政财源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政府性债务(内债)管理制度、政策;牵头编制全县年度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牵头政府性债务“借、用、还”管理监督;牵头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控制、统计分析和风险防控;牵头全县政府性债券资金项目安排;参与全县政府性债券发行和县级偿债资金项目安排;承担政府性融资平台债务的监督管理。负责税务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审议地方法规草案中有关财税条款;参与制定财税政策;办理税收退付工作;提出税制改革、税种税率调整、减免税、税收政策调整等意见和建议;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节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调查全县税源及其变动情况。办公电话:3421318。办公地点:财政局办公楼五楼。
(三)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研究并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预算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组织拟定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组织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承担财政决算和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全县工资统发工作中的人员信息采集、审核录入和修改工作。拟定全县政府采购的具体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拟定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审批本级采购预算、计划、方式;负责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核准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资格;认定社会中介机构的代理资格;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宜;负责公务用车定编和控购标准。办公电话:3421740。办公地点:财政局办公楼五楼。
(四)综合股。负责研究拟定全县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依法参与制定住房改革和土地出让金政策研究;负责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收费立项的标准;统一管理各种财政收费、罚没票据,对票据领购、使用、保管等情况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票据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执行国家和省财政厅彩票管理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监督彩票机构发行成本费用的使用。负责国土资源、环保、发改、交通、建设、城管等部门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审核和监督所管理部门的年度预算、执行及财务决算;参与拟定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管理投资资金;拟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国债转贷资金、上级经济建设类资金及政府基本建设贷款;参与审查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批其竣工决算。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财政金融政策;负责政府外债管理;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相关工作;制定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业务等。办公电话:3422584。办公地点:财政局办公楼四楼。
(五)文行股。承担县级党群、行政、政法、武装、武警、消防、教育、文化、广电、体育等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拟定分管部门经费(含外事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所分管部门的预、决算编审;拟定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拟定外事财务管理制度等。办公电话:3421616。办公地点:财政局办公楼四楼。
(六)农业农村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确定的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各项财政方针政策;提出财政支持农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措施;负责对农业、水利、畜牧、各乡镇(场)、农机等单位预算编制、资金拨付和管理;负责对农口有关部门财政支持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对上争取资金的支持,保证项目计划的有效实施;负责财政扶贫资金即以工代赈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财政报账制资金管理和对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及时上报年度决算;负责退耕还林补助、地力补贴资金的管理;负责农业口专项资金及其它资金的管理。负责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制定与资金管理;负责偿还村级公益性债务奖励资金管理和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监督管理;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与资金管理;组织承办乡镇以下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的核定和落实;负责加强乡镇财政的监督管理;负责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资金管理;承担农村综合改革的综合、指导、协调及监督工作;负责财政涉农有关信访的调查处理。办公电话:3424800。办公地点:财政局办公楼三楼。
(七)国有资产股。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全县国有资产调拨、国有资产出售和资产损失处理、处置等事项的审批工作。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年检登记、产权纠纷调处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审核,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承担全县工科信、供销、招商、工业园区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基金和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拟定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管理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主管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挖潜资金预算收集、测算、拨付及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对地方国有企业执行财务制度和会计信息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国有资本(非金融、非文化类)经营预算编制和管理;负责国有企业(非金融、非文化类)决算编制和快报的编报及分析工作。办公电话:3422908。办公地点:财政局办公楼二楼。
(八)监督评价股。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办公电话:3437898。办公地点:财政局办公楼三楼。
(九)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残联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拟定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牵头审核、汇总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年度决算。办公电话:3428151。办公地点:财政局办公楼三楼。
三个事业单位:
(一)国库支付中心按照财政国库支付业务流程,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相关材料,对录入的直接支付业务进行审核后向代理银行签发财政直接支付指令,管理、汇总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信息,受理预算单位查询有关支付信息等。办公电话:3438602。办公地点:财政局办公楼一楼。
(二)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服务县政府授权委托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产和资源的有效运营,对授权运营的有形及无形资产按规定程序进行投资、租赁、抵押、流动、组合、优化配置、资产处置等提供服务,实现保值增值。办公电话:3438600。办公地点:财政局办公楼一楼。
(三)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对计划、财政部门委托的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算、设计变更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估、审查;受财政部门委托,对科技三项经费、技术改造贴息、国土资源费、涉农资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整理费等项目进行审查等。办公电话:3429312。办公地点:财政局办公楼三楼。
三、领导分工
孙健财政局局长。负责财政全面工作。
巴增民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国库股(非采购)、文行股(行政政法)。
杨霄副局长。分管社会保障股、文行股(教科文)、国库股(采购办)、投资评审中心。
丁飞副局长。分管人教和会计股(人教)、预算股(非债务)、综合股(金融、经建)。
肖华副局长。分管监督评价股、综合股(非金融、经建)、预算股(债务)、资产管理股。
张华锐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分管人教和会计股(会计)、农业农村股、国库支付中心。路标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负责人。分管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工作。
办公地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2楼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法定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9—3421907;
联系人:李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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