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
一、单位简介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是县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民政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业务股2个股办。下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救助站2个参公单位;婚姻登记中心、县中心敬老院、县殡葬服务中心3个事业单位。共有职工24人,其中正副局长2人。
县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民政工作有关政策、标准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组织研究全县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处理本区域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
(五)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八)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省市推进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职能转变。
县民政局要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配合省市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走出一条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第七条与县卫生健康局的职责分工。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第八条县民政局根据本规定第五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第九条县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信访、安全、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人事、劳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支部的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审计、统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办理由本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政策法规业务股:负责指导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健全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权益保障制度,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开展工作;贯彻《慈善法》的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健全孤儿、残疾人等权益保障制度,开展儿童福利、收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机构和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协助省市民政部门管理社会福利彩票销售市场;负责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和申报;负责县、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工作,调处行政界线争议;负责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编辑出版地名图、书、志、录。
二、科室设置
机构规格均为正股级。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信访、安全、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人事、劳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支部的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审计、统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办理由本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公电话:3422770。办公地点:政府西侧一楼。
(二)养老工作服务中心(含中心敬老院):负责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县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制度建设,开展全县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工作;负责落实国家特困供养人员救助的政策法规;负责研究制定全县相关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全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并宏观指导全县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清查工作和调研,承担全县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工作情况统计;负责全县特困供养人员救助资金的筹措落实和监管工作,拟定全县特困供养人员救助资金的年度用款计划和分配计划;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落实针对全县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对象的优惠政策、社会帮扶和专项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县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工作计算机网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负责全县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工作的行政复议和信访工作;负责全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办公电话:3435778。办公地点:政府西侧一楼。
(三)社会事务工作服务中心:负责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查登记工作;负责对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及跨县、区社团的审核登记管理;依法对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管理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负责对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社团登记档案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档案管理;指导乡镇社区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婚姻、殡葬、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负责殡仪馆的管理;负责公墓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推进婚姻和殡葬事业改革。办公电话:3426969。办公地点:政府西侧一楼。
(四)婚姻登记中心: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婚姻登记的办理;历史性婚姻档案的管理;婚姻事务管理以及婚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办公电话:3422778。办公地点:县新妇幼保健院内。
(五)县殡葬服务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对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负责为全县境内的城乡居民提供遗体接运、遗体寄存、遗体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及殡仪服务、丧葬销售等选择性服务;负责殡仪馆发展的规划编制、设施建设与管理维护;宣传殡改政策,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习俗;负责员工的教育培训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办公电话:3421343。办公地点:县殡葬服务中心。
(六)地名区划工作服务中心: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界桩的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纠纷的调处,以及乡(镇)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和行政区域的变更的审核工作;负责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地名标志的设置,地名档案管理,地名资料的统计汇编,向社会提供服务。办公电话:3421811。办公地点:政府西侧一楼。
(七)城乡救助保障中心(含救助站、城乡低保、城乡特困、残疾人两项、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救助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县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制度建设,开展全县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的政策法规;负责研究制定全县相关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全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并宏观指导全县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清查工作和调研,承担全县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工作情况统计;负责全县城乡低保、临时救助资金的筹措落实和监管工作,拟定全县城乡低保、临时救助资金的年度用款计划和分配计划;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落实针对全县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对象的优惠政策、社会帮扶和专项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县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工作计算机网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负责全县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工作的行政复议和信访工作;负责全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城乡低保办公电话:3421530。办公地点:草原广场内城乡救助保障中心。
城乡特困办公电话:3421530。办公地点:草原广场内城乡救助保障中心。
残疾人两项办公电话:3421530。办公地点:草原广场内城乡救助保障中心。
救助站、未成年人保护办公电话:3422104。办公地点:呼格吉乐街6号。
三、领导分工介绍
许广华 党组书记、局长,主管民政局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工作。
韩晓雷 一级主任科员,分管敬老院、区划地名、福利彩票、民办养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社会救助、老龄工作。
王璐璐 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常务、党建、殡葬、社会组织、婚姻登记、慈善、救助站。
办公地址:杜尔伯特镇哈萨尔路县政府西楼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法定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9—3422770;
联系人: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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