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5-03-17 14:35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5-03-17 来源:杜尔伯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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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工程管理、建筑业、建材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村镇建设;根据我县情况,依法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法规以及相关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负责推进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依法制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政府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全县地方性建设行业立法规划及地方性建设行政法规和地方性建设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协调、报批、执行责任。(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属于少数民族自治县,有地方立法权)

(四)负责与管理全县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商品化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和管理城镇住宅建设、房屋征收;研究制定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管理、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全县城乡居民住宅建设管理和政策性指导、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房屋安全鉴定等工作。

(五)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指导;贯彻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省、市标准定额和县管行业的标准定额;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县内和外埠建安企业及与建筑有关企业的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备案,对建筑构件、制品及有关材料、设备进行抽样检验。负责新技术引进、新工艺推广和企业不良记录等项工作。

(六)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县政府交办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指导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等工作。

(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设计备案和抽查、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和抽查。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村镇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的推广应用。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科室

(一)综合股按工作权限负责住建系统内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劳动用工、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技术职务考核、技术职称审查申报工作;负责党务、群团、计生、信访、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等综合材料工作;负责住建信息采编工作;负责住建行业行政法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由本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仲裁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和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建设工作的上报下达、保密、机关保卫和规章制度的制定、监督、考核等项工作;负责建设系统的目标化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的处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审定监督和管理预算外资金和各项服务性收费的收、管、用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和行业统计工作。

办公电话:3421545。

办公地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三楼。

(二)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股(住房保障和村镇建设管理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有关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建筑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建筑市场的管理;负责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许可、工程造价、中介机构等项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建筑业发展规划;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审查;负责建筑抗震规划的编制及建筑抗震设计审查;负责辖区内受监工程施工现场的勘察、设计、图审、建设、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质量鉴定等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管;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备案;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负责建筑行业职工培训、项目经理、造价师及相关技术人员等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行业信息、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墙体材料革新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设计备案和抽查、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和抽查等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村镇建设和征收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乡村建设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乡村房屋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监督乡村内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指导监督乡村容貌和环境卫生;指导监督乡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报批和保护监督;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承担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征收工作的政策监督、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管商品房建设,负责商品房的预售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工程管理股342588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3421365、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站3420798。办公地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三楼。

四、领导分工

唐玉健: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城乡建设管理工作。

任丽杰:负责建筑市场管理、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工程招投标管理、政策法规执行、协调业务联审工作。主管工程管理股、招投标中心、业务受理中心、政策法规办公室,联系供水公司。负责主管战线信访稳定工作。

国一鸣:负责局机关常务;住建系统党委日常工作、民族、群团、政法工作;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协助局长抓好人事劳资工作。暂时代管纪检监察工作。主管局办公室、住房保障办公室、党群办。联系住房服务中心。负责主管战线信访稳定工作。

张立新: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和建筑工程安全工作。主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站。负责主管战线信访稳定工作。

姜晶:负责乡村建设、墙改建材(“三供两治”)工作。主管乡村建设股、墙改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办公室。负责主管战线信访稳定工作。

单德平:负责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主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办公室。负责主管战线信访稳定工作。

办公地址:杜尔伯特镇乌尔善路与阿拉腾街交叉口50米;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法定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9—3421545;

联系人:邢国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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