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候选人何金松,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峰、徐立地出席会议,副主任曲咏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郭东伟,副县长韩振冬,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鹏帆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报告》,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草案)》、《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文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

会议强调,要严守政府债务管理底线,从严管控隐性债务,细化风险处置预案,健全全链条监管体系,压实各方主体责任;要强化审批管控、加快问题整改,筑牢债务风险防线;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多措并举缓解偿债压力、持续降低债务风险。要从严规范基金使用范围,科学统筹收支调度,严格规范动用程序,强化资金全过程监管,切实发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平衡收支、防范财政风险的作用。要抓实预算管理、促进资金提质增效,健全联动监督机制,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持续完善审计工作长效机制。要做实民事执行监督,畅通群众维权渠道,建强专业检察队伍,深化跨部门协作联动,依托数字赋能全面提升民事检察工作质效。

县政府表示,将认真听取人大常委会意见建议,从严管控隐性债务、规范基金使用,抓实税源培育、收支统筹,强化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财力支撑。
会议表决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草案)〉的决定(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文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的决定(草案)》,决定将两部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